家长向居住地附近学校申请(需附户口本、计划生育证明、房产证或居住地证明、居住年限证明、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证明)——学校核准——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育股学籍备案
具体分为三种情况:1、公办学校如有学位,则由学校报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育股进行学籍备案;2、公办学校如没有学位,则由家长再行联系其他学校;3、家长可以在每年寒、暑假放假前3个月内向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育股登记,如有公办学校有学位提出安排意见;如公办学校没学位,则提出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建议,由家长自行到民办学校联系,民办学校录取后到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育股进行学籍备案。